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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了一条金毛犬 (第1/2页)
病房里安静下来,只有手指敲击键盘的时候细微的咔咔声,常烁趴在病床沿,闻到了消毒液混合着方朝轩身上特有的,很淡的气味,他有些困倦,思绪却像杂草一样不着边际的蔓延。 他第一次见到林芯诗的时候。 说实话那时候他对这个女人的印象并怎么好。 ……… 六年前,温哥华的HolfRenfrew的LV门店内,方朝轩正跟着他来看当季的新款。 “这个跟去年的有什么区别吗?”对这些不太感兴趣的方朝轩坐在一边的沙发上有些不耐烦,“衣服能穿不就行了。” “那你为什么要买今年Prada的秀款。”方朝轩抬了抬手,示意Sales这边很好不需要服务,听到常烁这样问,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 走秀款和经典款能一样吗,他买的是设计,买的是时尚。 但是他懒得反驳常烁。 常烁跟只花枝招展的孔雀似的,成天往家里搬衣服,自己房间衣帽间不够,他房间的也被占了一半走。 常烁在不少奢侈品牌的门店消费数额都相当的高,他们甚至不需要排队或者预约就可以直接进来。 “林小姐您好,您看看……”女销售的声音不是很清晰从旁边传来,伴随着女人高跟鞋咔咔敲击地板的声音。 常烁还在看镜子里的自己,顺手开了两个扣子,对那边的动静完全没留意。 “请问有nanospeedy和五合一吗?”女人的声音温柔又不失礼貌,显然是蛮有家教的,按常理来说并不稀奇,然而常烁转过身,瞥见了方朝轩的表情。 ……好像闻到了奇怪味道的猫一样出现了裂唇嗅反应,鼻子皱起来,上嘴唇扯开一些,表情很微妙的带上一丝厌恶。 遇到不喜欢的人了。 “五合一有的,但是speedy可能需要配两条丝巾,”女销售从柜台后面玻璃下将装着各色丝巾的抽屉拉开,“可以绑在把手上,也很好看。” 常烁打量了一下站在柜台旁的女人,一头到腰打理的极好的黑色长发,戴着丝巾,穿着黑白的千鸟格,里面是经典的小黑裙,温婉又大方。 像是富家千金一样的气质。 “彬宇,”她转头跟旁边的男人征求意见,“你看看哪个好?” “你喜欢就好。”她身侧被她挽住的男人身材高大,线条硬朗,长相也谈的上是英俊,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,把手机揣进兜里,敷衍的跟女人说了一声。 …这样不在乎的态度,简直就是大款带着他的小金丝雀来买东西的典范了。 “买两条丝巾还得问来问去,”方朝轩背对着那边,看都懒得看,撑着头嘲笑,“真掉价。” 耳力不差的男人自然是听到了这边的声音,原本有些无聊的脸,顿时焕发出生机来。 当然,是生气的生。 “我说是谁呢,原来是方少,”他带着身侧的菟丝花走近了些,“好久不见,还是嘴这么欠。” “车还没修好,就来陪情人逛街了?”方朝轩笑的恶劣,“难怪配两条丝巾都要挑挑拣拣,不会信用卡要刷爆了吧。” “这点钱还是有的,”高彬宇耸了耸肩,他向前倾了下身子,“倒是你,还能跟我在一个学校……” 他本来就一米九几,在俩人一个坐着一个站着的情况下,居然直接把方朝轩拢进阴影里,颇有压迫感。 “该说你幸运呢,还是不幸呢?” 常烁饶有兴致的看着方朝轩一下子变了脸色,像是竖起背毛的猫一样。 真的很讨厌这个叫高彬宇的人呢。 一旁的女人也是脸色变了又变,显然情况也超出了她的预期。 “当然是我的幸运,”方朝轩站起来,手插着口袋哼了一声,“不然我怎么有机会再跟彬少赛车呢?” 略矮一些也无损他的气势,他笑了起来,露出犬牙,颇有些挑衅的跟高彬宇说。 “头一回在这边见到你,可把我高兴坏了呢。” “方少,大家都是出来玩的,”林芯诗作出一副柔弱又仿佛有些害怕的样子,“你这样上来就咄咄逼人,可不好吧。” 眼看着她眼圈就红了,旁边驻足查看的柜姐时刻留意这边的情况。 “你倒是一条好狗,护主得很。”方朝轩不顾她脸面,出言讥讽道,“也是,每个月大几万养个贵宾,不会叫怎么能行呢?” 林芯诗是什么家庭背景,留学生都知道,这个圈子就那么大,不是我舅舅的二侄子跟你五姨的干孙女有一腿,就是我三伯的上市公司和他婶婶的工厂有合作关系。 你可以一起去喝昂贵的下午茶,在夜店开几千刀一瓶的酒,但是一次次对自己的家庭产业生意背景闭口不谈。 久了大家都明白的。 何况林芯诗一次次学费都是高彬宇去交的,简直就是把“我被包养了”写在脑门上了嘛。 “你说人家是贵宾,”高彬宇哂笑一声,“你是什么?土狗?” 先不提他这话是把方朝轩和被包养的女人相提并论,后一句话甚至直言方朝轩的出身不行。 方父是富一代,白手起家创业的,也是赶上了好时候,自然到底还是比不上几代世家的底蕴。 这话的蔑视已经快冲破天花板而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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