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骨科)奈何为贼_第四十三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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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四十三章 (第2/3页)

得她是个贤妻良母,怎么可能有这种想法,就把谁娶回家呢?

    这期间,常命也曾经跟常棣海一起去看过陈是,常棣海不小心打翻饭菜,洒了一地,陈是仍然分不清掉在地上的不能吃,竟然像狗一样,趴在地上去吃饭,常命不忍,阻止了他,陈是又哭又闹,常棣海打扫了房间,柳绿又去做了饭菜。

    祁良思说:“他已经这样很久。”

    就算是医术再高超的大夫,都治不好脑子。

    白落云说:“他的情况,到底要维持到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白落云自然关心这一点,祁良思说:“我说不好,可能是一辈子……”

    常棣海说:“若是要维持一辈子,你就要照顾他一辈子吗?”

    祁良思说:“如果放弃他,被人找到,他还是要死的。”

    常命说:“医者仁心,祁大夫真是菩萨心肠。”

    常棣海说:“若是按照这种道理,恐怕已经不止一百个人住在你家了。”

    常命说:“华鄂,说话尊重一点。”

    毛穗神色不悦。

    常棣海笑了笑,常命神色一凛,突然使出轻功,毛穗已经很久没在江湖上走动,自然不太关注这种声响,但他却关注得到。

    有一个人进来了,而且他的轻功不是很高超,能让他听到。

    常命已在院中,夜色很黑,院前点着灯笼。一个人看到了他,十分惊讶。

    是个女人。

    因为她有胸。

    常命说:“你是什么人?”

    女人突然刺出三剑,常命闪了过去,并未回剑,只因她是女人。

    战场上没有女人。

    虽然武林之中有侠女,但常命对女人还算客气,更何况,这个女人的武功,也不能让他真的跟她对决。

    常命夹住剑锋,说:“姑娘,最好对我客气一点,尤其是在你打不过我的情况下。”

    女人说:“你的武功居然这么高。我本来以为这里没人,也不知道能不能逃过去。有人在追杀我。”

    常命:“什么?”

    有人在追杀她,她还逃到这里来,那他们不是会发现这里?

    如果是常棣海,就会觉得此人不能留。但常命不会见死不救。

    常命说:“为什么他要追杀你?”

    女人说:“因为我恨他,他是个大魔头,武林之中,居然没人去制服这魔头,我的母亲叫我别这么做,但是我也想当女侠,所以我找了个办法。”

    常命说:“他是谁?”

    女人说:“他的外号比他的名字更让人印象深刻,他叫百发老魔。”

    常命变了脸色。

    但是,哪个大侠会在这个时候把这个女人赶走?

    因为她一定会死在百发老魔的手上。

    女人说:“你……你果然也没本事吗?”

    虽然已经过去几个月,但没有谁能做到几个月就进步这么神速。

    女人说:“不用你说,我也知道,天下能杀他的人本不多,但能杀他的人都不愿杀他,因为那要付出很大的代价。”

    女人说:“算了,已经没什么好逃的了,想要当女侠,就绝不能怕死,如果不怕死,就不应该畏战,哪怕会死。”

    她突然多出了一种勇气,说:“反正他只杀女人,你是不会死的,如果你不放心,我可以走。”

    她居然没有求常命救她。

    常命说:“我至少做不到见死不救。”

    女人说:“你打得过他吗?”

    常命说:“虽然我打不过,但是我有几个很厉害的朋友,也有师父。”

    就在这个时候,常命已经感到了杀气,丝线缠绕在女人的身上,开始割裂她的肌肤。

    这出手实在是太快了,现在本就是夜晚,常命也不能完全看到是从哪里出手的。

    这完全是用内力控制的丝线。

    这比剑更难用。

    女人好像很意外,她看起来很不敢相信。

    百发老魔得意地笑了起来,这下常命才看到他,他cao控丝线的手一挥,常命想起了荷花仙子的死状,丝线切割之后完美被割掉的头颅,华鄂居然能模仿百发老魔的手法模仿得这么像,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而且控制丝线本来就是一件很难的事,它比剑要难用很多。

    这实在是太快了……

    不过百发老魔又不是正派,自然不会管偷袭还是如何,他又不可能说他要跟人决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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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在那一瞬间,丝线全被斩断,好快的速度。

    这不是常命能挥斩出来的,实际上,能做到这样的挥斩,实在是很难。

    毛穗已经垂下剑,他站在院前,平静地看着百发老魔。

    女人得救了,她摸着身上流血的伤口,和破烂的衣服,那些丝线把她的衣服割的破烂。

    常命的目光瞥向别处。

    百发老魔的脸色变了:“你居然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毛穗说:“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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