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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七 世俗 (第3/3页)

也不亏,”男人说,“卖身总比抓去枪毙好。”

    “这倒是。”戴蒙理智地接受现状。

    “我以后就是你老板,有些客人喜欢玩刺激的,”一只事后烟点上,“就好你这口。”

    “屁股不错,很结实。”

    戴蒙感觉自己连环杀人犯的尊严受到了侮辱,一个两个的胆子都很肥,也不怕他找机会宰了他们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他是被卖进会所里头了。

    老板有人罩,大咧咧地就敢把他放在底下的场子里。戴蒙生平头一回体验了类似女孩被公交色狼摸的感觉,真他妈憋屈,被通缉以后不是在日别人就是在被人日的路上。

    而且更要命是,他毒瘾第二次发作了,在一堆人面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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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从崔晧那离开的第七天,他逃亡的第二十一天,再一次丑态毕露

    第一次发作在离开崔晧七小时后,在一个郊外的空房子里,他醒来了依然觉得很困,全身酸痛,于是想这应该是氯硝西泮的副作用。然后打哈欠,慢慢地流鼻涕,眼泪,后来身上出汗很多,发冷。吃东西也没什么胃口,犯恶心,想吐,肚子痛,刀绞一样。莫名地焦虑,怕冷打寒战,起鸡皮疙瘩。到了第三天,他肌rou酸软,咚地一声就倒在地上,全身一阵阵地抽搐,止不住地呕吐,发汗,等到抽搐过去后,腹泻伴随而来。他抽搐着想要在自己身上找替代品,却摸了一手空,在痛苦的间隙他想起自己的东西全在陶頫那里,于是把目光投向他。

    陶頫看着呼吸困难且失禁的戴蒙,静静地微笑,站远了冲他摇晃注射器,那些全是趁他服用氯硝西泮昏迷后搜刮的:“很难受吧?”

    戴蒙挣着想起身,却摔回原地,陶頫继续后退,拉开枪的保险防止他暴起,说:“你现在这个样子特别难看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种人,真是死不足惜。”

    戴蒙扯扯嘴角,是啊,万恶不赦?是这么说。

    沾沾自喜的可怜虫,他抽搐想这样也好,迟早要戒,这东西影响脑子。

    正常的戒断反应而已。

    戴蒙可以非常轻易地放弃尊严,但是判定局面对自己毫无益处时,他也懒得低伏作小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你更加可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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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们都很怕我,”戴蒙干脆摊开四肢,仰面朝天,“嗯?是什么让你战胜了恐惧?”

    他发出咏叹调:“是爱情啊——”

    “多辛苦啊,没有回应的自我感动。”

    “他是小王子,可你我是什么?玫瑰?狐狸?都不是。”

    “我从未爱过他,也并不对往事愧疚,你也不过是在用自己爱他来绑架他。”

    “他真的好可怜啊,比你还要可怜,你想他怎么回应你?他已经疲于应付了,好孤单啊,身边全是伪君子和有所图谋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你觉得我威胁了你的地位?”

    “才不是。”

    “他病了,快崩溃了,所以得找个理由强打精神,他恨的是我吗?不是,不然直接杀了我多好。他爱我,那也不必提,找一个代偿者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他父亲和他的关系吗?我认为我们各自具有他父亲的一部分特性,把我除掉,还会有下一个,你永远比不过死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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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陶頫对准他的小腿开枪,但是失了准头,没打中。

    戴蒙嗤笑:“英雄,快为民除害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根本比我好不到哪去,全是奴隶,全是丧家犬。”

    戴蒙的枷锁在身上,他们的枷锁在心里,为了另一个人束缚自己在戴蒙看来极度愚蠢,他会听从别人的想法尝试,但绝不会被对方干涉最后的决定。

    世上没有绝对自由,当规则限制着你,某种程度上它也保护着你,杀人者必被人杀。

    戴蒙做好最坏的打算,面对陶頫进行挑衅。

    陶頫收了枪:“那又怎么样?你也给我好好当丧家犬吧。”

    陶頫过了两天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一针,又喂他一颗氯硝西泮,在氯硝西泮起作用的前一个小时用枪顶着他的脑袋,目光像在看屠宰场新运出来的死猪。

    “好好享受。”

    第二次毒瘾发作是进会所的第三天,他前两天在找机会搜刮海洛因,结果因为没有钱,人家一克都不卖给他,于是这一天他刻意从早上开始就一直没有进食一点水米,准备硬捱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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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向老板反映情况,老板说,我管你发不发作,没死就给我接客。

    那就硬上,坐台陪客。

    当他在地上滚时,客人重重踩他的脊背,一边用皮鞋碾一边骂晦气。

    戴蒙被曾经视为猪狗的人践踏,杀心终于按捺不住,他能翻身后摸到一个酒瓶,费力起身追上去,把砸烂了的一头就抄到对方后脑勺上,一连十几下,还拿着客人的手机拍照,这孙子不设密码,戴蒙轻轻松松就把图片发上网,录视频对着警察发言:“扫黄大队不来光顾一下吗?我是戴蒙,在XX会所,恭候各位大驾光临。”

    他打人的动作实在是又快又狠,一群人反应过来炸开了锅,保安过来按他,他就笑笑不说话。老板上来就给他一拳,说:“孙子,看不出来还有点血性。”

    “他妈的,要不是你这犯的事实在没法捞,”老板抽烟,“我把你cao死在床上。”

    戴蒙嘴边淌血,舔了舔:“来,活不好把你踹下去。”

    警察来得相当快,外面围了一圈人,戴蒙耸肩:“再见,我去看守所吃饭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会所的伙食还挺好吃。”

    也许不太合适,但仅仅只看字面,把它掐去中间留下头尾断章取义,戴蒙还是觉得这诗很符合自己现在的心境:罗伯特,弗罗斯特的《未选择的路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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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Tworoadsdivergedinayellowwood,

    黄色的森林里同时分出两条路,

    AndsorryIcouldnottravelboth,

    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,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Itooktheoraveledby,

    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

    Andthathasmadeallthedifference.

    因而走出了这迥异的旅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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