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荒游戏_前往罗肯的路上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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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前往罗肯的路上 (第1/4页)

    「多、l、先、生。」

    提雅在我身後不断的喘气,发出声音却不构成句子。

    其实这样的速度已经算很慢了,而且也已经很配合提雅的步调了。

    这种魔鬼式的训练已经经过了两个礼拜。

    像是锻链T能用的伏地挺身,或是仰卧起坐,应该可以算是基本最基本。

    反正提雅都已经说要跟我一起生活了,那麽她也没有什麽可以说话或反驳的余地。

    先说实话,我也绝对没有因为提雅是nV生所以采取b较温和的训练方式,尤其是现在社会讲求人人平等。

    所以有时候,应该说每一次只要训练做完提雅就会直接累倒。

    每当我看到睡得正香甜的她美丽的脸庞时,我的内心其实满满都是罪恶和愧疚感。

    不过说实话,她在这两个礼拜确实进步良多,尤其是在攀爬或是关於武器的使用上。

    这点让我挺佩服她的。

    虽然武器我教她的只有执刀跟一些狙击的基本技巧。

    狙击在焦土上活动实属必须,那对我们这些拾荒者来说是很重要的技能,不管是在情报考察或是锁定敌方的动向上都是一大帮助。

    「那、个、啊啊啊啊啊!」

    跑在我後面的提雅好像摔倒了。

    还有,有的时候确实会发生像这样的事,因为我跑得太尽情,所以忘记提雅的例子。

    我稍微放慢速度。

    忘了说,现在我们正在跑步,围绕着那个我创造出来的安全区域。

    有的时候会遇到勿入地狱的狼匹,大部分我其实都会让提雅解决,至少她现在并不会再因为那种小动物而跑来抓住我的手臂。

    这证明了他有成长,毕竟谁都不需要那种胆笑又弱小的夥伴,强而有礼b起弱不禁风,大家更喜欢前者。

    喔,对了。

    其实我还订定了一个规则。

    那就是如果跌倒或是失败绝对不能放弃,要在现实十秒内想解决对策。

    我经常用这个跟她考试,例如她遇到b较凶猛的动物时。

    为了增强这项能力,我时常带着提雅到处散步。

    还带她到了我之前将大蚯蚓击倒的那里看看地形。

    而提雅的路痴行为也逐渐在改善。

    总之优点不断在增加,缺点不断在减少。

    但就自己生存在焦土上似乎还有些困难。

    只论食物的话应该可以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提雅在各种烹调方面b我好得太多了。

    「这是什麽?你加了什麽?」

    「没有什麽啊。」

    「有,这个东西b之前还咸了。」

    「多l先生,那只是盐巴。」

    提雅曾经用疑惑的眼神这样看着我。

    就是这样,我长知识了,原来可以在烤过的马铃薯上面加盐巴。

    结果我有一次加太多。

    「啊、好咸。」

    我伸出舌头,吞了好几口水。

    然後再看向提雅的眼神,总感觉我第一次被藐视了。

    「那是多l先生自己自作自受喔。」

    好坏心。

    我才不敢讲,不然可能会当场直接Si亡。

    「我、我以为加越多越好吃。」

    「难道多l先生把盐巴当成T力越多越好吗?」

    我被讽刺了,这家伙真是越来越······。

    「啊,还有,盐巴也可以加在r0U里喔。」

    然後我又长知识了。

    不过话说回来,为什麽会有盐巴呢?

    其实就是从被捡回来的包包拿来的。

    逃命为什麽要用到盐巴啊?

    我不禁产生这样的疑问。

    也就这样,在我一边学习料理的过程中,时间也一直在流逝,害我把我原本计画好要去意趟罗肯的计划延後了。

    我个人倒是觉得没什麽,因为也需要买些家俱,好b说充气垫之类的。

    不然每次提雅都会睡到我身边把我的手抱住。

    可能是因为有安全感吧。

    可是小姐,你这样床的功用是拿来g嘛的?我很想这麽吐槽。

    还有一件东西要买,就是提雅的衣服。

    目前其实我穿的也就很像普通军人会穿的衣服,或是长K搭短袖或长袖。

    也不好意思让提雅一直穿我的衣服。

    所以我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赚钱,虽然说提雅捡回来的那些钱有很大一笔,但钱跟盐巴不一样,越多越好。

    到罗肯时,我决定再多接一些佣兵任务赚些钱。

    现在的企划也就这样,如果到时候有什麽需要增加或删减的,就再加上去就好。

    想着这些和那些,不知不觉脚步已经来到了原本我出发的位置,也就是说,这样已经跑完一圈了。

    按照以往,跑完应该会是午餐时间,最近的我总是特别期待。

    我回头张望提雅是否跟上我,却没见到半点她的影子。

    奇怪,我真的有跑这麽快吗?

    记得之前应该已经减速过了啊。

    反正提雅应该会自己找到回家了路,经过训练,她现在对这块区域非常熟悉。

    大概吧。

    就这样,我步行回到了「家」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梳洗後,我开始喝着冰凉的水,运动完这样才是绝配。

    记得距离最近这一次像这样绕着外围跑步不知道多久了,虽然这样对我来说不怎麽费力就是了。

    过了许久,提雅才跑不回来,其实速度应该是接近用走的。

    大概是想让我看到她很认真跑的模样,所以才做做样子。

    我从远处望着她,却看见她手上不知道抱着什麽东西。

    拗呜!

    小狗的SHeNY1N声让我回过神。

    我说小姐,你带一只小狗回来做什麽?

    我不禁朝她发问。

    「多l先生,你不觉得他很可怜吗?我们收留他好不好。」

    好啊__个头。

    「不要,虽然狗跟狼犬跟狼不一样,你能保证他绝对不会伤害我们吗?」

    「可是,他的脚受伤了。」

    「我不管他的脚受不受伤,不要随便带动物回来。」

    「拗呜!」

    微弱的SHeNY1N像是抗议,泪眼汪汪地看着我。

    不过提雅小姐,你的眼神跟他好像。

    不行,我没有多的食物可以养他,况且我连他吃什麽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虽然很多在野外生活的人都会养只动物看家,但我不需要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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