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戚_第一章 林凡昔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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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章 林凡昔 (第1/1页)

    初秋微凉,不冷不热的正是京城最好的季节。京城少雨,秋阳并不炽烈,处处洒着温润的暖光,万物都是舒顺的,人也平和。

    这是和血族共治的第八十个年头,人们已经习惯了没有战争的日子,也习惯了阶级固化。血族里的Enigma有着坚不可摧的地位,他们数量稀少,但凭着优越的智商和壮硕的体格,这群Enigma拥有世界上70%的财富,自然权力也在他们手上。

    血族Enigma独步天下,他们具备卓越的眼光和决策能力,世界在他们的管理下得到了长时间的和平。

    他们凭实力享用世界,不愿打破辛苦建立的阶级,他们手持特权,极力保护着自己的上流圈。血族深知基因的重要,族群里可以生育的Omega和少量身体特殊的Alpha是珍贵资源,受族群保护。长久以来不与普通人类通婚,更不会让其留下子嗣。

    但总有情不自禁越界的人们,也总会有因为爱留下的结晶。

    这些混血儿是最不受待见的。

    血族不接纳他们的存在,一经发现便会通过各种手段使其销户。人类也不接纳他们的存在,是嫉妒其优秀的基因,也是恐惧,恐惧他们扰乱平和的秩序。

    可生命总会找到生存的方法。这样的混血儿逐渐增多,便形成了群体,他们也以自己优越的能力经营起社区,建立经济体,再渗透到普通人群。

    他们成了社会上一戳不安定因素,仍是到哪儿都不受待见。

    七岁的林凡昔,就是这样一个混血儿。他是一个小Enigma,血族在年幼的时候特征并不明显,更何况他是一个混血,一半人类基因也让他可以很好的装成Alpha隐藏在人类里生活。

    男孩长着一双玲珑眼,眼尾微翘,垂眼时冷峻却透着媚。他的眸子如宝石,是高级的暗绿色,垂眼深邃,抬眼清澈。

    林凡昔握着一台不属于他的手机靠在便利店旁边,朝不远处的小Omega做着鬼脸,小Omega瞪着圆圆的大眼睛,嘟着小脸对着他吐舌头。

    林凡昔被逗得很开心,舔着嘴角的铁腥意犹未尽。这天他有些饿,而他mama只给了他一袋血,人类学校并没有供给血族的补给品,他就只能一直饿着直到晚上回家。太饿了,于是他在课后托管的时候逃了课,带着他的小跟班程延妍。

    林凡昔遗传了血族的聪慧,幼小的身躯里已是青少年一般的思维,他知道去哪里买过期血制品。

    他不能暴露身份,没办法去正规的商店。血制品这种东西特别容易过期,它很昂贵,即使过期商家也是不愿舍弃,加上底层社群大量需要,过期血制品便成了一门地下产业。

    过期血制品不会变味,只是营养成分流失,但这并不妨碍小Enigma果腹。

    他看着手中的手机,那是最新的款式,最低配也够他小半年的生活费,捡到的时候他不是没想过直接拿去卖掉,可转念一想若手机里还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呢……

    林凡昔心软了,低叹人的悲喜真的是不相通的。

    “嘿,小孩,是你吗?”

    一声不咸不淡的普通话传进耳朵,他不太礼貌的开场让林凡昔不舒服,他斜着宝石眸子朝声源白了一眼。

    男人很高,肩膀宽厚,一身贵价深色西装透着压迫感,他压低着身子看林凡昔,他的眼睛也是绿色的,只是比林凡昔淡一些。

    他也是一个Enigma,还是个血族,林凡昔嗅到了他那雨后的松木味。潮了吧唧的,厌恶感油然而生,不管是他轻佻的语气,还是林凡昔对其他Enigma的恶劣印象。

    那个丢下他母亲的男人,就是个血族Enigma,曾经吸他母亲血的老板也是这可恶的Enigma。

    林凡昔后悔了,应该拿去卖掉的。

    小小身躯被罩在Enigma的阴影下面,气势却半点没输,他冷眼盯着地不说话。

    赶来的Enigma叫樊霁。

    眼前的小男孩眉目清秀透着冷艳傲气,目中无他却不让他觉得讨厌。

    这种感觉很久没试过了,上一次还是十年前,而这孩子是第二个。

    樊霁觉得有趣,他清了清嗓子,郑重地又问了一遍:“您好,请问是您捡了我的手机吗?”

    林凡昔又白了男人一眼,语气冰冷道:“是,我在这儿等了您1小时零12分,您是不是该多少补偿我一点?”

    “行,您说,要多少?”樊霁展露了鲜有的随和。

    林凡昔掀起眼皮看着Enigma,暗绿色里漾着冷漠和蔑视,他说:“30%,我要这台手机市值的30%。”

    口气不小,樊霁低头摇摇脑袋,可仍是莫名觉得这孩子有趣,他应了下来:“行,扫码吧。”

    想趁机套我信息,想得美,林凡昔回道:“不,我要现金。”

    这时樊霁已经嗅到了小Enigma的身份,也嗅到了他身上那股劣质血制品的味道。

    身为Enigma竟没得到好的照顾,恻隐勾起,对他的好奇也变大了一些,他说:“我身上没那么多现金,要不你跟我去取?”

    林凡昔蹙眉,阴声骂了一句“顶……”,后又回答说:“您身上有多少就给我多少吧。”

    林凡昔那声脏话声虽小但樊霁听到了,在北方地区竟还有会粤语的,母语带来的亲切感泛滥,这孩子真是太有意思了,想帮他。

    樊霁身上有一些现金但不多,他在身上摸了一把掏出一根钢笔递到林凡昔手上,说:“我身上没现金,这根笔给你吧,拿去当铺应该能换点钱。”

    那是一根定制的镶着三颗绿宝石的钢笔,是樊霁踏入第一份工作时母亲送给他的。樊霁也搞不懂为什么毫不犹豫地就掏出了这根足够买十台手机的笔,可他递给林凡昔时,林凡昔却没接。

    林凡昔没接触过这种东西,觉得Enigma在作弄人,他把手机放到旁边的桌子上,丢下一句:“算了,还你吧。”说完就跑了。

    林凡昔对狡猾的Enigma戒备心很重。

    樊霁握着没送出去的笔,看着小Enigma的身影渐渐变小,眼神竟生出留恋,他走时还在拐角喊了个小Omega,两人牵着手毫不留情地消失在路尾。

    以往的樊霁从不在意别人,很诡异地竟被这场景激出一阵酸。

    也许是因为他的气质好像一个人。

    樊霁回过神来时人已坐在了便利店门外的椅子上,他仍看着孩子们消失的方向,似是在做什么无谓的期盼。

    林昱筱,你在哪呢?你现在好吗?我好像还是不太好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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